教师公告

【课题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

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2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标和资助额度

  本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实行限额,指标数省教育厅将于630日下达我校,学校将以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比例来分配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立项指标。经费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类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从202310月起计算。

二、申报要求

1. 不设指南,自拟选题。鼓励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 

2. 申报对象限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197871日之后出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6)同题或相似内容已申报了本年度厅市级及以上项目的;

7)已获批省属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学校高级别项目培育资助的,不得同题或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基本相同的项目来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3版)》(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告知本学院科研秘书金老师(663794)及时审核通过,机关部门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后上传到学校。

2.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2023版(同时上传申报系统),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待立项后提交一份学院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

2.提交《专家评审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 完成填写电子版《单位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金老师(663794),汇总后学院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

4.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25日(周五)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5357cc拉斯维加斯首页入口

                      2023613日